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祥云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印发全县卫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年07月06日 浏览次数:197 来源:后台管理员

县级各医疗卫生计生单位,各乡镇卫生院,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股室:

根据《祥云县关于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的精神,结合卫计系统实际,制定全县卫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经局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8619    

(此件公开发布)

 

祥云县卫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

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

 

着力推进我县卫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切实提高卫计系统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水平,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考察云南视察大理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全面落实中央、省、州县党委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学用结合,进一步建立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完善学法用法渠道和平台,着力推进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持续深入开展,着力提高国家工作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创祥云科学发展绿色发展跨越式发展新局面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重要论述,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

(二)深入学习宪法。坚持把学习宪法放在首位,深入学习宪法确立的基本原则、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宣誓制度等内容,树立宪法至上理念,提高依宪治国、依宪执政意识,教育引导国家工作人员主动运用宪法,自觉维护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

(三)深入学习国家基本法。深入学习宪法相关法、民法、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国防法以及国际法等方面的法律,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定修改的法律,努力掌握基本法律知识,不断提高法律素养。

(四)深入学习党内法规。为确保责任政府四项制度拓展实施工作顺利开展,各单位要成立由行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拓展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工作领导组,负责本单位拓展实施工作的协调、统筹和督促,明确具体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工作。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拓展实施责任政府四项制度的具体工作方案,明确工作措施、步骤、时间等,加强领导,认真推进实施。

(五)深入学习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入学习维护社会治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防范金融风险、推进文化建设、促进环境资源保护等法律法规,学习教育、就业、食品安全、脱贫攻坚、社会保障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不断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水平。

(六)深入学习地方性法规。学习教育、社会保障、食品安全、社会救助、弱势群体合法权益保护等民生保障领域的地方法规和规章,学习民族宗教、禁毒防艾、反恐反邪教等法律法规,依法依规维护和促进民族团结进步。

深入学习宣传卫生计生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一要抓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重点宣传普及《侵权责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二要加强卫生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加强《中医药《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执业医师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卫生工作者和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知法、用法、自觉守法意识。三要开展以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加强疾病控制和预防保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治理商业贿赂等工作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通过法制宣传教育为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事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八)深入推进法治实践。坚持法治学习与法治实践相结合,把法治实践成效作为检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重要标准,督促、指导国家工作人员结合岗位需求开展学法用法活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处理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规范开展

(一)建立健全党委(党支部)学法制度。健全和落实党委(党支部)学法主体责任,党委(党支部)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组织党委(党支部)开展学法活动,每年集中学法不少于2次。党委(党支部)书记带头讲法治课,党委(党支部)班子成员每年结合分管工作至少进行1次法治专题学习和工作研究。建立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凡重大决策事项应在决策前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领导干部每年参加各类组织调训、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法律法规知识的学习内容应占一定比例。负责法治工作的领导干部,要积极参加各类专项法律法规培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学法考勤、学法档案、学法情况通报等制度,确保把领导干部学法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建立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县卫计局和各级各类卫生计生事业单位领导班子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4次。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学分制,按要求学完规定内容并经考试取得合格学分。履行执法职能(含企事业单位专门从事法律事务工作)的人员,需按有关规定参加相关专项法律培训,学完规定内容,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取得继续履行相应执法职能的资格。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督促国家工作人员自觉学法用法依法办事。

(三)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渠道和平台。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在业务培训中,法治内容应占一定比率。以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网络平台为依托,以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综合服务平台、各级政府网站、云南省卫生计生法治APP或医博士网为补充,构建覆盖各级国家工作人员的学法平台。加强微博、微信、微视、移动客户端等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创新学法形式,拓宽学法渠道。

(四)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用法制度。坚持权由法定、权依法使,做到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法定程序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限、内容和程序等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建立健全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重大行政执法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依法公开执法机关职责权限、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流程进度、办理结果等事项,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健全执法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跟踪评判制度,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严格实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取得执法资格的,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水平。

(五)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述职中要围绕法治学习情况、重大事项依法决策情况、依法履职情况等进行述法。把法治观念、法治素养作为干部德才的重要内容,把能不能遵守法律、依法办事作为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建立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在相关的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中,对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的实效性

(一)加强组织协调。单位要高度重视,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并明确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学法用法工作的具体落实。要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作为一项长期性、经常性工作来抓,纳入本单位工作总体布局中,做到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把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纳入“法律进机关(单位)”、学习型组织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加强保障措施。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规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明确责任部门和工作机构,落实任务分工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同志要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表率加强法律顾问的建设,不断优化结构,充实力量,加强管理和服务,为广大干部学法用法提供师资保障与智力支持要加强普法经费保障,把相关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确保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顺利开展。

(三)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激励机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参评先进单位和个人,充分调动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加强监督检查,认真查找薄弱环节,及时整改完善。注重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媒体,总结宣传学法用法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形成全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推动全系统树立法治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建设平安医院、法治医院

单位要按照本实施意见的精神,研究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具体措施,认真组织开展。


责任编辑: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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